为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纪律作风专项整顿活动取得实效,根据市委、市中级人民法院、县委政法委的安排部署,结合本院实际,特成立纪律作风专项整顿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杨荣祥 党组书记、院长
副组长:郑 义 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
张 秀 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成 员:李泽胜 党组成员、副院长
郭 鹏 党组成员、副院长
彭 科 党组成员、副院长
杨 波 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
各合议庭审判长、各行政综合部门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政治处,由郑义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下设综合协调组、信息简报组、新闻宣传组、调查督察组。
综合协调组:
组 长:李莉芳 政治处组织人事科科长
成 员:杨 倩 政治处宣教科科长
何 瑞 政治处工作人员
职 责:负责上传下达,统筹协调专项整顿活动各项工作。
信息简报组:
组 长:李丽萍 办公室主任
成 员:赵转英 办公室工作人员
高 严 办公室工作人员
职 责:负责编辑专项整顿活动信息简报,并上报下发。
新闻宣传组:
组 长:杨 倩 政治处宣教科科长
成 员:何 瑞 政治处工作人员
职 责:负责专项整顿活动新闻宣传报道。
调查督察组:
组 长:余 泉 监察室主任
成 员:李念军 监察室工作人员
职 责:负责问卷调查、回收、汇总和专项整顿活动日常督察督办及明察暗访工作。
2017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