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艳,现任通江县人民法院杨柏法庭法官助理,先后在通江县人民法院信访室、杨柏法庭工作。期间,撰写《突发性事件网络舆情引导研究——以人民法院为视角》荣获2016年第三届四川省“治蜀兴川”法治论坛三等奖(省级);2016、2017年荣获通江法院工作先进个人;2018年4月,荣获巴中市先进工作者称号。
柔情释法的“小女生”
2015年9月,“雄兔脚扑朔,雌兔眼迷离,双兔傍地走,安能辨我是雄雌?”这位留着齐耳短发,一笑一个小酒窝的小女生刚刚参加工作,以她的真诚和努力,为践行社会主义法治事业扛起了“半边天”。
在通江法院信访室工作期间,当时严峻的信访形势让她没有时间适应新环境新工作,她凭借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化解一桩又一桩信访案件,终结了伏某某等三桩信访历史老案。在她工作期,积极配合领导,白天在信访室接待上访人,晚上在信访室加班整理其他信访工作,通江法院实现了“零赴省进京”信访目标,受到了省高院、市中院的一致好评。
在工作之余善于思考,她热爱写作,撰写的《突发性事件网络舆情引导研究—以人民法院为视角》一文荣获2016年四川省第三届“治蜀兴川”法治论坛三等奖。
一心为民的“大助理”
在我院法官助理紧张的情况下,张艳同志作为通江法院近10年来第一位下法庭的女生被派到杨柏法庭工作,此时她的小孩不足六月,尚在哺乳期,但她没有抱怨,而是欣然接受,并下定决心一定要做好这份工作,很多次她都带着母亲、带着小孩加班扫描卷宗,校对判决。杨柏辖区大多山高路远,每一次的法律文书送达她都参与,亲自将一张张传票交与当事人手中。
她始终坚持以工作需要为标准,把全部精力用于工作上,事事以大局为重,从不计较个人得失。
她政治坚定,爱岗敬业,思想素质过硬,业务素质过硬,始终坚持“司法为民”理念;在平凡的岗位上表现出强烈的敬业精神,在繁琐的事业中彰显司法为民品格,这就是张艳同志的真实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