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医疗卫生保健已经成为人民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主要组成部分,人们对生命权、健康权的认识逐步加强,医疗纠纷也呈现出逐年增多的趋势。为此,通江法院就近年来审结的医疗纠纷案件进行调查分析,对当前医疗纠纷的特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归纳总结并提出对策。
医疗纠纷案件的主要特点:一是诉讼案件的数量逐年上升。通江法院受理医疗纠纷案件2013年7件,2014年14件,2015年1—6月10件。二是医疗纠纷案件的表现形式多样,类型复杂。当前医疗纠纷案件,基本上涉及到医疗行为的各个阶段,在护理、诊疗、手术、康复的各个环节均出现了原因各异的纠纷。三是医疗纠纷案件的处理难度较大。由于医患双方地位的特殊性、医疗服务行业的专业技术性、法律法规的不健全,加之判决比例高,致该类纠纷的处理难度增大。
当前医疗纠纷案件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一是医患关系界定不清。医患关系的法律性质一直是学术界争执的问题,有民事法律关系说,行政法律关系说、消费合同关系说等,但司法实践中,主流观点是民事法律关系说。二是举证责任分配有失偏颇。目前,我国《侵权责任法》、《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等民事法律规定医患纠纷举证责任倒置,是因为考虑到医院在举证能力方面的优势地位而加重了院方的举证责任,然而,这与民事诉讼中“谁主张,谁举证”举证责任分担的一般原则相悖,也不能更好地体现公平原则。三是因果关系认定简单、单一化。审判实践中,对因果关系的审查和认定简单,过分依赖于医疗事故的鉴定,不利于案件的公正审判和医患纠纷的化解。
解决问题的对策:一是应将医患关系界定为民事法律关系。医院与患者不存在隶属关系,即不存在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所以医患关系不是行政法律关系。医患之间在治疗与被治疗的过程中,患者支付费用,医院提供医疗服务,双方地位是平等的。所以,将医患关系界定为民事法律关系更符合我国的实际。二是举证责任的分配应体现公平原则。建议对侵权行为与过错的举证责任由医院承担,对损害后果及侵权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的举证责任由患者承担,这样既有利于在举证责任上体现公平原则,又有利于提高审理效率。三是严格对医疗鉴定的证据进行审查与判断。医疗纠纷案件,一般时间跨度大、证据容易灭失,因此,对证据的审查与判断非常重要。不能仅仅凭医疗鉴定的证据就对案件事实作出认定。审理中应严格审查判断医疗鉴定的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并就损害后果、致害原因、因果关系、医疗操作规程、诉讼时效等方面综合认定案件事实。
(涪阳中心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