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原规划和建设局局长党绍权受贿案纪实
彭 科
审判长宣判完毕,党绍权垂下了头,被两名警察带离了坐位。
党绍权,男,生于1950年10月1日,汉族,大学文化。于2000年8月14日任巴中地区建设委员会主任;2002年6月14日任巴中市建设局党组书记、局长;2005年7月21日任巴中市规划和建设局书记、局长;2007年7月2日任巴中市政协经济委员会主任。他在担任巴中市规划和建设局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收受贿赂90余万。越来越膨胀的私欲,让他完全置党纪国法于不顾,置人民利益于脑后。2009年1月18日,东窗事发,党绍权被刑事拘留,同月22日被逮捕,并羁押于巴中市公安局看守所,直至2009年10月10日上午宣判,他再未走出牢门半步。
“莫伸手,伸手必被捉!”法网恢恢,践踏法纪者,等待他的:将是漫长的铁窗生涯。
罪恶的黑手
党绍权的贪污受贿,始自2001年,那时候,他担任巴中地区建设委员会主任一职,这时候,他刚刚过了知天命的年龄。
2001年,巴中城市建设正蒸蒸日上,党绍权手中的权力大了,应酬多了,需要他办事的人多了,到处都充满了诱惑,他也满足这种生活,慢慢地,心中的天平开始倾斜。
2002年春节前一天,巴中市某绿化公司经理为感谢党绍权对其承包广场绿化工程给予的关照,到党绍权家中拜年,并送给党现金1万元人民币,看着厚厚的一沓钱,党绍权没有拒绝,或许他此刻心里想的,这比辛辛苦苦挣工资强多了。
自2002年至2009年事发被抓,短短7年内,党绍权就贪污受贿90余万元,这还不包括事发后亲属退回的数十万元。
我们来看一看他的受贿历程:
2002年至2008年期间,巴中市某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为感谢党绍权对其单位和个人的关照和支持,于每年春节前室以拜年的名义共送给党绍权现金53000元。
2002年至2006年期间,巴中市某规划设计院院长沈某每年春节以拜年的名义每次送给党绍权4万元。
2002年至2005年期间,巴中市某规划和建设局后勤服务中心主任李某每年春节前送给党绍权2万元。
2003年春节前,巴中某房地产开发公司董事长王某为感谢党绍权对他的关照,送给党绍权现金1万元。
2003年,党绍权在平昌县工作期间结识的特定关系人袁某从平昌县调到巴中市工作,当时没房子住,党绍权叫侯某为其找一套房子。侯某为感谢党绍权长期的关照,送给了袁某一套面积为151.38平方米的住房。经鉴定,该住房在2003年价值90828元。
2004年春节前,巴中市某建筑有限公司董事长李某为感谢党绍权对建筑有限公司在资质年审、企业资质增项和成立房地产开发公司等方面给予的帮助,送给党绍权现金20万元人民币。
2004年春节,巴中市江南某房产开发公司股东杨某为感谢党绍权对其公司发展的关照,送给党绍权现金1万元。
2004至2005年期间,巴中市某建筑有限公司为感谢党绍权对该公司发展的支持和关照,两年共送给党绍权2万元。
2004年春节前,巴中市集洲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殷某送给党绍权现金2万元人民币。
2006年下半年,巴中市运通房地产开发公司项目经理杨某为了让市建设局尽快兑现其开发修建西城综合市场二期工程中减免相关费用的优惠政策,送给党绍权现金3万元。几天后,杨又送给党绍权现金5万元。
2004年至2006年期间,巴中市建设人才培训中心主任马某每年春节前以拜年名义共送给党绍权现金25000元。
2004年下半年,巴中市兴圣天燃气公司廖某以看望病人的名义送给党绍权现金3万元。
2004年冬天,党绍权在江北广场附近茶楼打牌时,向巴中市城市建设执法监察支队某支队长熊某索要现金5000元。
2004年春节,通江县蜀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杨某,为了缓交购买巴人广场的门市和商场所欠的购房款,送给党绍权现金5万元。
2005年中秋节,巴中市风景区管理办公室刘某为送给党绍权现金5000元。2006年至2008年期间,刘某多次以拜年的名义送现金给党绍权,三年共计送给党绍权15000元。
2005年,巴中市城市建设执法监察支队支队长熊某受其姐夫张某的委托,请党绍权帮忙解决其侄女在巴中市城市建设执法监察支队工作编制,送给党绍权现金1万元。
2005年下半年,熊某到成都看望党绍权,在党绍权女儿家中送给党绍权现金1万元。
2005年,巴中市房产综合开发总公司何某为送给党绍权现金1万元。2005年至2007年期间,何某共计送给党绍权3万元。
2006年春节,巴中市市政工程有限公司经理侯某以支持党绍权老家改造房子为由,送给党绍权现金10万元。
2006年7月,巴中市四通建筑有限公司赖某为了让党绍权对其开发建设巴中市江北“云台半岛”北区工程给予关照,委托巴中市规划和建设局刘某送给党绍权现金3万元。
2007年春节前,四川聚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冯某为了让党绍权对他开发巴中江北“聚丰苑”项目给予关照,送给党绍权现金2万元。
2007年下半年,巴中市华兴建筑有限公司朱某为感谢党绍权对其在开发“丽景天城”项目时给予的关照,在党绍权岳母去世时,送给党绍权现金1万元。
2007年春节前,巴中市建设局投资公司董事长杜某以拜年的名义送给党绍权现金1万元。
2007年春节前,巴中市广建房地产开发公司刘某为了让党绍权对其开发的“水井花园”工程给予关照,以拜年名义送给党绍权现金1万元人民币。2007年7、8月的一天,刘某请党绍权帮忙办理巴中回风片区土地规划,又送给党绍权现金5000元。
……
受贿密度之大、数目之多,都让人咂舌,此时的党绍权,已经完全把自己手中的权力,当成了敛财的手段,谁给钱,就给谁办事,他的心中,党性、国法,人民,早已抛到脑后。
重金赠情人
其实,就在党绍权收受贿赂的时候,他还做了另外一件事:找女人,养情人,也许在他坐上这个位置之前,他早已心中有数,钱要收,女人也要找。青春已经不在,他更要抓紧时间,挥霍生命。
2004年,党绍权在打牌时认识了在巴中某茶楼打工的吴某。吴某读书不多,但年轻,在党绍权心里,吴某很合自己的胃口。吴某仅仅是个茶楼服务员,一个月就几百块钱,又怎么拒绝得了他的权和钱?不多久,两人就勾搭在一起。
2005年,吴某终于提出了自己的要求,要党绍权在巴中城内为她买一套住房,这对党绍权来说简直就是小菜一碟,何况,他也觉得吴某不错。
不多久,党绍权就向房地产商刘某索要价值30余万的112平米住房一套,当成礼物送给了吴某。吴某喜不自胜,对党绍权越发亲密。
也许他不会想到,一旦身败名裂,党绍权不光锒铛入狱,连亲人子女,也不会原谅他的所作所为。纵观古今,大凡贪官,无不是贪婪成性、欲壑难填。这些人看上去道貌岸然,俨如正人君子,但背地里却如惊弓之鸟,害怕东窗事发。再缜密的犯罪,也必然会有破绽,党绍权不会没有想到,自己的贪腐最终会落得个身败名裂的可耻下场,侥幸逃脱心里,让他一步步滑向犯罪的深渊,走上了背离人民的道路。
贪利者害己,纵欲者戕生--这是腐败者的必然下场。多行不义必自毙,不义之财,取得必危,这是千古警示!党和人民在监督,众目睽睽难逃脱。手莫伸,伸手必被捉。
(作者单位:巴中市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