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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调解建议

文章来源:通江县人民法院  添加时间:2011-11-13  人气指数:4759


    为方便您依法行使诉讼权利,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快捷有效地化解与他人的矛盾纠纷,让您的烦恼尽快得到解决,促进社会的整体和谐,我们建议您同意对您的案件进行立案调解,下面我们将为您介绍立案调解工作的制度和优势。
    立案调解是法院诉讼调解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指案件在立案阶段,由法院主导,双方当事人通过自愿协商达成协议,法院出具调解书。调解的方式多种多样,可以是法官主持调解,也可以由法院委托有关部门或其他组织调解。在调解中,可以邀请双方当事人均信服的组织或个人协助调解。
    立案调解具备以下优势:
    一、节约时间
    一般而言,法院审理简易程序案件需要三个月,审理普通程序案件需要六个月,复杂疑难案件的审理时间还会更长。而通过和解或调解,可以不经开庭程序和宣判程序,甚至可以在当日解决纠纷,您将会节约大量的时间和精力。
    二、有利于增强当事人之间的团结,不伤感情
    人民法院通过立案调解,在查明基本事实的基础上,依照法律、政策规定,按自愿、合法、便民原则,情、理、法相结合,对双方当事人进行劝导,消除隔阂,控制对立情绪,把纷争解决在初始阶段,达到增进团结、息诉平怨的效果。
    三、成本低、效率高,节约费用
    参加民事诉讼,法院会依照规定收取一定的诉讼费用。如果案件需要评估、鉴定、审计等,还将支付为数不菲的评估鉴定费用。立案调解能在立案阶段调解结案的,只收取50%的诉讼费。立案调解与开庭审理相比,形式方便灵活,程序简便,达成协议法院即可出具调解书,并可以当场督促履行。而如果案件调解或和解后撤诉,法院将会视情况退还部分诉讼费用,也可以节省评估、鉴定、审计费用。
    四、有利于增强审判工作的透明度
    立案调解既方便群众,也能有效增强司法活动的公开性和透明度,拓展群众监督渠道,使亲民便民的诉讼理念进一步落到实处。